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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须警惕新冠疫情下的国际经贸欺诈

当前新冠疫情在全球已呈现扩散蔓延态势,企业和个人防疫物资采购需求急剧增长,与此同时,趁疫情实施的国际经贸欺诈也开始集中出现。近期中国贸促会商法中心陆续受理多起防疫物资国际贸易欺诈案件,大多是企业通过互联网跨境采购口罩、医疗器械等医用物资,支付货款后对方迟迟不发货或失去联系等情况,需引起企业高度重视,谨防疫情下的“趁火打劫”。

支付定金后    卖家消失

澳门某企业于2020年2月22日在网上查询到匈牙利一家企业生产供应防疫物资的信息,发现产品种类齐全且产能充足,于是就按照该企业网站上的电子邮件地址与其联系,当天即收到回复。双方就采购口罩的规格、价格及运输等方面进行了协商。随后匈牙利企业发来形式发票(PI)要求先支付50%的货款作为订金,便能立即发货。

2020年2月25日,澳门企业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指定账户支付了50%订金。付款后,澳门企业还就有关生产情况、出货时间及成品照片与匈方多次沟通,并于2月27日得到匈方邮件承诺将按时发货。但自此以后,匈牙利企业杳无音信,再无法联系上。

我们接到企业投诉后,立即按照澳门企业提供的信息对匈牙利企业进行了背景调查,发现并无该企业合法注册信息,相关企业联系方式也无法有效联系,初步判定是国际贸易欺诈。随后,经向匈牙利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再次征询核实,证实了欺诈事实。根据本案情况,我们协助澳门企业制定了向当地警方报案,通过刑事途径追回订金的解决方案。

多国迭发疫情欺诈   相关机构正式预警

澳门企业遭遇的国际贸易欺诈并非个例,在各国疫情愈演愈烈的背景下,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也在借助疫情催生的各种需求,实施国际经贸欺诈。我国多个驻外大使馆经济商务处纷纷发布预警信息:

图1: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匈牙利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图2: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波兰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图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荷兰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 FinCEN”)也于2020年3月16日发布预警通知,警告金融机构与新冠肺炎疫情(COVID-19)相关的非法行为,特别指出当前国际经贸欺诈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

1.冒名顶替者诈骗:冒充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和医疗组织的犯罪分子,以募集捐款,窃取个人信息或分发恶意软件。

2.投资诈骗:欺诈者歪曲事实,声称上市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可以预防、检测或治愈冠状病毒。

3.产品欺诈:销售未经批准或错误品牌的产品,并作出与COVID-19有关的虚假声明的公司; 或以欺诈手段销售与COVID-19相关的用品,例如口罩。

4.内幕交易:内幕交易者基于有关COVID-19对股票财务业绩有负面影响的重大非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或向他人提供小费。

FinCEN建议本国金融机构“对与自然灾害后发生的恶意或欺诈性交易保持警惕”。

图4:FINANCIAL CRIMES ENFORCEMENT NETWORK


警惕国际经贸欺诈  提高风险意识

疫情之下,企业正常经营受到冲击,急需更多订单恢复生产,但仍要提高风险意识,防范特殊形势下的新风险。针对新的国际经贸欺诈形式,我们建议企业做好交易伙伴的前期资信调查、信息确认、合同签订、证据留存等工作,避免遭受不应有的损失。

1. 提高风险意识,做好资信调查

了解交易方资信状况是进行商业活动的前提,也是避免贸易欺诈的重要手段。从受理的案例来看,多数采购商都是通过互联网找到境外供货商的相关信息,在未对交易方的身份信息及资信状况做调查的前提下即向对方支付订金或货款,导致经济损失。对此,企业进行交易前,可通过特定途径初步了解交易对象的相关信息,如通过互联网查询是否有针对该企业的投诉案件或通过企业官方网站提供的电话核实有关业务,或向商业协会寻求帮助。

中国贸促会商法中心作为国内最早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的机构之一,目前服务领域覆盖对外贸易、跨境投资、经贸摩擦应对、公司经营、劳动争议、诉讼和仲裁代理等多个方面,并与世界各国的商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能够为企业提供企业资信调查服务, 推荐诚信可靠的合作伙伴或了解交易对象的相关情况。在出现风险后,也可以帮助企业进行境外商账追收和纠纷解决。

2.谨慎订立合同,稳妥进行支付

贸易纠纷中,签署的书面合同是明确双方责任的主要依据。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可以就价款、货物质量数量、支付方式、运输方式、违约责任、管辖法律及调解或仲裁条款等进行约定。为稳妥起见,建议企业或个人将订立合同始终作为商业活动的前置程序。此外,企业应尽量采用安全稳妥的结算方式,如分期支付定金、货款、尾款,可降低风险。

3.重视证据留存,寻求法律救济

重要的与交易有关的证明信息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如电子邮件、社交网络沟通记录和其他证明材料,并将这些文件妥善保存。确认对方身份时及付款之前可以与交易对象视频或者电话确认有关信息。如怀疑遭遇欺诈,应在第一时间与付款渠道上的银行沟通,争取冻结货款,同时报警。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简称“贸促会商法中心”)是中国最早开展涉外商事法律服务的专业机构之一,至今已有60多年的涉外法律服务经验,在全球200多个国家或地区有合作伙伴,在国内有50多个服务点。可以受理中外企业咨询与投诉,代理涉外商事仲裁与诉讼案件,提供商事调解服务,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指导企业建立合规体系,开展法律培训,提供海损理算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国际贸易和跨境投资中的各类涉外商事法律问题。

目前,贸促会商法中心为遇到困难的外贸企业开通了免费法律咨询热线,欢迎企业与我们随时联系。   

贸促会商法中心免费法律法律咨询热线:    010-8221 7055/7056/7087


(来源:贸促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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