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少国内出口企业面临交货慢、合同难履行等困难。中国贸促会为企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帮助企业延缓交货期限,减免相关责任,从而更好保留合同,维护供应链稳定。
从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目前跟踪企业使用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情况来看,一部分企业申办证明仅作为证据收集供后期使用;一部分企业在获得证明后还在与客户协商过程中;也有一部分交货期将近的企业,以友好协商为前提,向客户解释说明受疫情影响情况,并把证明作为证据链一部分,双方达成延期交付。预计近六成的合同有望通过迟延履行的方式得以保留。
据悉,河北某企业与德国客户协商并提供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后,客户不仅将之前签订合同中七十余万人民币货物的交付时间延长了半个月,还签订了新的采购订单。该企业表示,此举及时避免了企业潜在的索赔风险,也稳定了供应链,最大程度上保护了企业的国际商业信誉。
此外,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的形势,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建议,在企业与客户协商迟延履行时,企业对迟延履行的日期不宜作出过于确切的约定,可对迟延履行附加相关条件。如果合同相对方不接受企业的主张,双方产生争议,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在这些程序中,企业依然可以援引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作为支持性证据材料。
截至3月25日,全国贸促系统共计103家商事证明授权机构累计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6454件,涉及合同金额约6321亿元人民币。
(来源:中国贸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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