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中国贸促会关于有关国家(地区)因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限制性措施提示(七)

根据国家移民局、境内外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及中国贸促会驻外代表处及部分企业反馈的情况,贸促会在3月24有关国家(地区)采取限制性措施提示(六)基础上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补充,仅供企业参考。

关于货物进口限制情况——截至3月25日,共有25个国家(地区)对货物进口进行限制,其中新增1个国家,具体如下:

关于货物进口限制情况——截至3月25日,1个国家对相关措施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关于暂时禁止或限制部分医疗物资出口情况——截至3月25日,共有包括欧盟成员国在内的51个国家(地区)对医疗物资出口进行限制,其中新增1个国家,具体如下:

关于暂时禁止或限制部分医疗物资出口情况——截至3月25日,共有2个国家(地区)对相关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关于航班/列车/船舶限制性措施情况——截至3月25日,共有114个国家(地区)对航班/列车/船舶进行限制,其中新增2个国家(地区),具体如下:

关于航班/列车/船舶限制性措施情况——截至3月25日,11个国家(地区)对相关措施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关于关闭全部或部分口岸或加强口岸检疫情况——截至3月25日,共有61个国家(地区)关闭全部或部分口岸或加强口岸检疫情况,其中新增5个国家(地区),具体如下:

关于关闭全部或部分口岸或加强口岸检疫情况——截至3月25日,1个国家对相关措施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关于对人员入境实施限制性措施情况——截至3月25日,共有174个国家(地区)对人员出入境实施限制性措施,其中11个国家(地区)对相关措施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中国贸促会企业跨境贸易投资法律综合支援平台

热线电话:010-88075529,010-88075547,010-88075549

电子邮箱:flb@ccpit.org

联系人: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许文超13521369903,陈怀生 13811422004

咨询时间:每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来源: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Recent Posts

See All
时迅速递2025年第15期(总第134期)

2024年欧盟医药产品出口增长13.5% 欧盟统计局4月14日公布数据,2024年欧盟出口的医药产品较2023年增长13.5%,达到313.4亿欧元。与此同时,进口仅增长0.5%,总额为119.7亿欧元。        因此,2024年欧盟在医药和制药产品上的...

 
 
 
时迅速递2025年第14期(总第133期)

欧洲议会国际贸易委员会通过新的《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条例》   欧洲议会国际贸易委员会4月8日通过了修订后的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规则》。         根据新规定,成员国将对媒体服务、关键原材料和运输基础设施等更多行业进行强制性审查,以识别和应对与外国投资相...

 
 
 
时讯速递2025年第12期(总第131期)

2024年欧盟汽车贸易顺差893亿欧元   欧盟统计局4月1日公布数据,2024年欧盟汽车出口量为540万辆,进口量为400万辆。与2019年相比,出口汽车数量下降了13.2%,而进口汽车数量下降了3.0%。...

 
 
 

Comentarios


© China Chamber of Commerce in Belgium and Luxembourg (CCCBL)
All Rights Reserved
bottom of page